’,准确的说就是黄老学派的‘法无禁止则不纠’。 你不犯法,我就不管你。 甚至你犯了法,倘若,你能证明你确实不知道有这条法律存在,那么,就可以从宽处理。 因为‘宣明教化’这是官府的责任。 而现在此人不知这条法律,这是官府的失职。 他虽然犯法,要受惩罚,但官府同样存在‘失职’。 故此人可以从轻,而相关官吏却要受到斥责——你干什么吃的?国家俸禄养你是养着你好玩的咩? 有些情况下,甚至相关官吏可能会受到严厉处分。 翻开文景时代的汉律,你可以轻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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