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了。繁复的规则下诞生出超出他们十倍甚至几十倍的服务他们的人。 一个朝廷命官下面所养的人至少都在五十个以上,这还是最“清廉”的。 最简单的一家人,上有父母甚至祖父母,中有兄弟姊妹,下有子女。兄弟姐妹少则三五个,若是父辈还有姨娘小妾等庶出,更是多达十多个。身为官员,大明国明文规定,三品以上就可以有一妻三妾……开枝散叶,生养子女更是越多越好。而后便是依附他们而生的奴仆,从体面的管家掌事到普通的丫鬟小厮,长工,佃农等等,这一切的一切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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