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还贷情况看,顾明国将工程公司转让给案外第三人,此后,双方与城商行西郊支行协商,以该公司的土地及厂房抵押贷款二百万元,并以贷还贷,是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01bz.cc 工程公司的土地经土地评估机构估价,价值人民币一百二十多万元,其房产价值一百六十万元。 由此可见,顾明国一直在积极寻找途径偿还贷款,而且期间陆续偿还了近十万元贷款本息,顾明国并无拒不偿还贷款的行为。 综上所述,顾明国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城商行贷款的目的,其行为并不构成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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