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急眼了,抓挠起来。 如果真碰到针锋相对的意见,最后大家会在方轶的引导下,将所持的意见记录下来,然后等法院判决生效后复盘。 其实法律这东西,本身就很难说对与错,从七九年到现在法律一直在修改,之前很多罪名现在都没了(比如投机倒把罪),之前没有的罪名,现在不断的在增补,都是时代的产物,也见证了社会的发展。 万事都没有绝对,但是法院是最终的裁判者,所以法院的裁判思路还是值得律师去研究的,毕竟律师的工作性质摆在那。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绝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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