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礼取证时,郭文直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时大礼所作的证言是虚假证言。 第二,从上诉人郭文直的行为来看,其不具有‘明知’的可能性。 从上诉人的行为上看,上诉人郭文直向许春明、时大礼介绍许春根盗窃案的情况,并说明时大礼作证的重要性并不违法,即使存在不当,也不能由此认定上诉人直接故意劝诱时大礼作伪证。 上诉人郭文直将调查地点、调查人员故意作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记载,也不足以成为郭文直引诱时大礼作伪证的证据。 另外,上诉人郭文直在看守所会见许春根时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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