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看向方轶道。 “需要。”方轶看向孙连鹏:“被告人,事发当天被查时,你骑的是什么车?” “电动自行车,我花了二千多在店里买的。”孙连鹏道。 “你买车时,有人告诉过你电动自行车是机动车吗?”方轶问道。 “没有。”孙连鹏道。 “有没有相关部门找过你,要求按照机动车的标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方轶继续问道。 “没有。”孙连鹏道。 方轶停止了提问,看向法官:“我问完了。” “下面请公诉人出示证据。”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羚羊牌电动车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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