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人”判官回答道。 “刘东胜,男,1960年3月25日生,2007年7月21日死,终年47岁,生前所犯罪过:3岁往邻家锅里尿尿,7岁偷商店一袋糖,15岁打群架,……38岁做假帐,42岁受贿…47岁意外身亡,生前所积累功德:8岁扶老太太过马路,10岁主动帮助小同学……20岁曾向灾区捐献300元人民币……功过计算,现听候判决,下第十六层,火山地狱,受‘活烧而不死’之苦5年,5年后灌迷魂汤投胎平常人家,带下去,下一个。” “郑光祖,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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