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在这里再次相遇。」 琼恩莫名其妙,「再次相遇?我们以前见过吗?」 「见过,」歌曦雅说,「四天前,在远山城,您当时就和这位弗雷斯先生站在一起。」 「……小姐,你的观察力和记忆力真是惊人。」 当时远山城头上,少说也有几百号人,琼恩和弗雷斯都是崇尚安全第一的人,站得位置既不靠前,也不显眼,而是躲在人堆里。歌曦雅当时在城下,相距少说也有两百步的距离,她也不过就是朝城上扫了两眼,居然就把琼恩给记住了,这可实在是太强了。不过这就能算是「见过」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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