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刀刀划过。 之所以会学法医,是因为她的父母在香港都是警察,不过和哥哥不同,黎言喜欢更当阳光之下的医生,而她则对常人不敢接触的法医更感兴趣。她记得第一次萌生想当法医的想法,是因为听母亲说起过一宗碎尸案,母亲以为她会害怕,没想到她不但不怕,反而很喜欢抽丝剥茧的过程。 外加她从小就好学,且成绩优异,别人需要挤破头才能上的剑桥,她轻而易举考入,还没有毕业,已经被教授邀请留下一起做学术研究。 一个多小时的课程结束。 黎芙立刻奔回了宿舍,从衣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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