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3日,判定结果出来。 事故全责,归陈意远。 其因有二,这其一是伤者张军年的证词,直接指出陈意远蓄意撞人。 其二是陈意远在案之后,将车开走,破坏了现场痕迹。 由此二点,百口莫辩。 若想洗脱这罪名,除非能够拿出新的证据来。 但当时那个路段,根本没有道路监控,想要找到新证据也根本是不可能的。 所以,3日后摆在陈家头上的选择,只有两个。 一是私了赔偿,陈家负责所有医疗费,另加1o万补偿费。 二是法院诉讼,以目前的情况,如果没有新证据,就算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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