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世楷一个人全资鞋厂,就是打算把雷洛、猪油仔、陈细九的股份,全部限定在“货工厂”。 毕竟,鞋市收益很大,他有能力出资建厂的情况下,没必要再分三个人一份。 而且他们三人投资的金额,一个月分红便全部回本,接下来几年每月都有百万以上的收入。按照回报率高达“百倍”,并不会让他们亏到。 何况,如果让三个人继续在他的生意里插手,将来他们三人联合,就能很轻易的吞掉庄世楷一切努力。 所以该分的钱分,该抓的钱也要抓。要是过几年洛哥对他看法有变化,起码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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