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欢去过一次斯坦福,作为历史专业的中国留学生,斯坦福是他们必去的一个地方。 因为在斯坦福的图书馆,保存着中国近代史的最重要的史料之一——常凯申父子的日记。 余欢并不了解斯坦福绛红队,以前他觉得这不是自己需要了解的,毕竟他跟篮球应该不属于一个圈子。哪知道现在自己就成为这个圈子里的人,当真是造化弄人。 斯坦福绛红队的历史也辉煌过,但领斯坦福篮球引以为豪的是他们对篮球做了最伟大的一次改良。 1936年,沃尔特-文森蒂发明了一种新的打篮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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