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我在那儿奢侈地享乐几个星期了。 飞了十数小时的行程,坐得连骨头都僵硬,终於到达了目的地。来纽约前,三表叔便托付我为他带了一些珍贵的补品,要我交给他那移民了美国的宝贝小儿子。 克群表哥当年到纽约来攻读机械工程,毕业后便一直留在那儿工作,并在五年多前正式地办了移民,还娶了一位美裔华侨为妻。克群表哥那时年约三十,结婚四年多,但未有小孩。 记得小时候,表哥一向来都对我很好,到他家时总爱缠着他带我去他屋宅后边的小溪捉鱼。所以当我在机场看到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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