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想想好像有点不礼貌,还是算了。 “今天的事,”不等张岚开口,程副主任首先作自我检讨,无论如何,与其等领导指出自己的错误,还不如自己首先承认错误来的更好一些,“是我的不对,我情急之下忘记了公司的规定了,不管公司对我做出什么样的处罚,我都乐意接受。” 这就是老油条的狡猾之处了:我首先把姿态放低,你尽情的来处罚我吧! 这种情况下,一般的领导会处罚这种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员工吗?或者,即使事员工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看到当事人认错的态度如此诚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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