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藩镇的中枢,军政财商等所有事务都由中枢官员处理,最后由汉王裁定实施。 府司军政各设一套机构。民政之是长史,兵事之是司马,两各不关预。 大同府和朔、应、蔚等州按宋制,设治府、知州,下设知县,形成路、府州、县三级制。 路一级机构就是府司,主掌一路军政。府州一级长官同样主掌军政,知府知州在负责民政的同时,还是府州之将,负责统领府州乡兵戍卫地方。知县职权也是一样。 这样一来,路府县三级机构全部‘精’简,官员也随之大量裁减。所裁官员掾属一部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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