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打篮球,念书的时候还曾经是校队中锋,扣篮水平自然不低。 但这个距离的三分球明明是他的弱项,林建齐一翻记忆才知道,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小时候就喜欢到崇德书院看他喜欢的女生打篮球,闲着无事就喜欢远投蓝球,有意无意的竟然练了长达九年,十米之内几乎可以一投而入,只是从未在人前显露过。 若是走投无路的话自己还可以去nba,就凭这手三分球,不过现在篮球还没有大热,暂时想都不要想了。 林建齐将厚厚的一沓报纸丢在床上,翻看了两个小时,他实在是不想再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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