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头疼的课呀!不知怎么的,他学习这门课程时,总觉得自己学到更多,老师课堂上所讲的,他一听就会,马上就可以编出同样的程序来,而且速度还非常快。 教他们这门课的老师姓邓,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士,听说是计算机系的博士,看到他这么聪明,劝说他跟他去学计算机编程,他拒绝了。邓老师有些失望,但却给了他一个书目单子,于是他抽时间读了很多编程的书,基本上上课时也读。渐渐地,他发现他在那些编程语言的堆里如鱼得水,非常自在,就像久别的老朋友重新见面,干渴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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