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原始股权,而资金的大半则要用来支付给公司的其他占股股东。星辉一共有四个初始合伙人,除曹德君外的三人,平均持有将近60%的原始股份。 孙静才此前的手段,是用利益手段联合这三个人,准备取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问题是这三个人和曹德君毕竟一起合作了这么多年,并非全都铁了心要推翻曹德君,所以此刻曹德君一旦有了这千余万的资金,就有了可操作的空间,可以对其中的某个股东,开出和孙静才同样价码的收购资金。 这样的话再加上曹德君本人的股份,在比例上就可以
如需阅读完整内容,请在手机端进行阅读。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