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的事都没干过,我干嘛要花这么多钱请你养着你,你又凭什么让我掏这么多钱? 既然你收了我的钱,接受了我的雇佣,那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你总得有吧,如果你连这个都没有,甚至还反手把我给卖了,那我也不会让你好过,我固然会进去身败名裂,但你也绝对会很惨,大不了鱼死网破。 类似的昧着良心的缺德事诸葛大圣也干过,因为律师就是做这个的,想要清清白白不沾因果,太难了,越是厉害的名气大的就越不可能,所以诸葛大圣有些反应过来了,这才是自己真正的投名状,或者说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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