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去打理,现在地盘大了,也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公司”而已。 在他的设想中,自己绝对不会去触碰,可能引起对立的行政部分,这些麻烦事,应该交由全民自行选举的议会和首相,议会立法当然这需元首批准、首相组阁。 由内阁具体施展政令——行政部分完全交由民选机构执行,外交、军事则归属君主掌控,君主具有解散和罢免首相的权力。 这样的制度,使得君主更像是一个旁观者,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但关键时候又具有绝对权力,说的通俗一点,得罪人的事情全部交给别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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