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中间划一道缝,并且把缝的顶端钻成一个眼。这样写出来的字体较粗,看起来和毛笔字有些类似。 且因为‘毛细管’作用,笔管可以自动吸水存水,熟练之后,蘸一次墨可以写百多个字,比毛笔要省事儿多了。一赐乐业人还制造了一种铜管,将鹅毛笔插进去,便可固定住,使写字的手感十分接近后世的钢笔。因此陈恪上手极快,熟练掌握后,写字速度一下提高了数倍,这就是他能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之利器。 而且这对他考试的帮助也极大。尽管最后落在卷面上的,必然是工工整整的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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