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三提出允许违反治安的人用钱财赎罪这一建议引起了朝堂上官员们的广泛讨论,毕竟这些官员家中都有子侄,小孩子嘛,谁不会犯点错?如果能用钱财让他们犯事的子侄少受一些罪又有何不可? 谏臣裴佶又表示反对道:“不可,倘若有人打架斗殴,一方把另一方打成重伤,打人的一方如果家中有钱或者是官宦之家,而被打者是穷人,那岂不是打人者只要交点钱就能像没事人一样大摇大摆的走出牢房?如此,天理何在?” 郑三道:“不然,既然是打架殴斗,在花钱赎罪之前就要在巡捕局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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