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对此有什么看法?” 地方征收的夏税秋粮,历来都是地方支用多,上缴郡司少——以高宗时所立税例,海陵、淮安两府每年需向京中输纳二十万石漕粮即可。 盐银保粮之后,漕粮折银,加计脚钱银,仅需向郡司缴获十八万两银。 七月江宁军议,两府一次性加征就超过二十四万两银,就可以知道之前两府向郡司缴纳的赋税算不了多重。 这次朝廷算是勉强同意将淮东两府的税赋全部用于淮东地方,实际上加起来也只有四十二万两税银。要是米价恢复到一年前,差不多刚好能抵得上八十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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