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归还被劫走的晋国野人(城市外生活的人)。但我们说的言词秋人听不明白,他们似乎只能听懂剑戈下的招呼,所以有了我晋国讨伐甲氏,灭其国占其地的举动,从那时起,甲氏属于我们晋经地义。 外臣不幸,因为屡立战功被国君增封甲氏作为领地,得以与秋人邻而居。我身上流着秋人的血,先祖赵盾公曾娶了秋人。生下我的祖父。故此,甲氏的赤秋、白秋人尊敬我为戎子(戎秋人首领)。甲氏是我的领地,我在我的领地上行使我的领权,既符合我国的法律,也理所当然符合中山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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