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看一下,签上你的名字。” 纸上印着平川市公安局的抬头,下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X条之规定,兹决定由我局侦查人员某某对郑佳一,(女,三十岁)执行拘留,送平川市看守所羁押。 郑佳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喃喃道:“你们真的疯了么?” “你签不签?”刘姐将签字笔拍在桌子上。 “我拒绝签字。”郑佳一气的胸脯上下起伏,她是高干子女,从小是被惯着长大的,天生就有一股傲气,哪受过这种折辱。 “你不签也得签!”刘姐声色俱厉。 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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