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一回想那些案件发生的时间,一切也就明了了。 “通海案”发生于顺治十八年,“哭庙案”和“江南奏销案”同样是顺治十八年,而在后世因一部武侠小说而为世人所熟知的“庄氏明史案”则亦是发生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二年。 当时的大背景是郑成功于顺治十六年的南京之战中惨败,虽然很快就取得了厦门大捷,但是其自身已经无力再度北伐,只得转而东征台湾,意在借助于他控制的金门、厦门——澎湖——台湾这一线将台湾海峡的过路费收全,同时在台湾进行屯田,加快恢复力量。而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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