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军负责,大明不必多掏一文钱。 第四条:如果大明帝国能够允许琼海军代为管理与西洋人,倭人,以及其它南海诸国的贸易和交往事务,琼海军愿意为此每年向明帝国支付一笔金钱,具体数额商谈后确定。 在这一条中也有注明:对原先和大明有朝贡关系的国家,例如朝鲜,琉球等,琼海军不会插手。只有那些不请自来,大明又不想与之打交道的国家,比如西夷红毛,以及倭人之类,才由琼海镇处理。 ………… 大的要求就这么几条了,下面还有若干小的细则,不过钱某人并没有再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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