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这两个认识是矛盾的,但又是对立统一的。因为女仆太特殊,她们的确是奴仆,但她们却是元老的奴仆。作为归化民的一员,她们实际上是处于法律地位――姑且不论是哪家的法律――最底层,不但没有人身自由,连赎身的权力都被取消,必须彻底的依附于元老本人。而她们作为元老的女仆,实际上又是归化民中最亲近元老的人,而元老又是拥有《共同纲领》的法律特权的,这就给未来的很多法律问题埋下了隐患。 “萧主任,元老给予女仆特殊待遇在元老院里并不罕见――关于这个
如需阅读完整内容,请在手机端进行阅读。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