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官专门负责军中的训练、行军、作战等等跟军事直接相关的事务,其他一应后勤、组织、军心等等全部交给副职。一军领了军令,是由正副指挥共同签署作保,行军作战的时候,如果实际条件要求不按军令行事,同样要由两人一起作决定,不管是功劳和责任也由两人一起承担。 集训之后不符合条件的,则到军中担任文职,抄抄写写,或者到军法司和激劝司,做些文字工作。还有一些有一技之长的,则安排到参赞军事司和机宜司等地方,那里授的官职比起其他地方就高了。 王学斋自小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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