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单纯地买卖粮食,而是可以用这些作为本钱经营,经商也好,开场务也好,都可以。这样一来常平仓便就成了一个有经济功能的单独机构,很多经济措施可以借这个壳子推行。 此事过于重大,朝廷里还没有决断,只是下诏令选择管理常平仓的人员。 此时下边州县的钱粮,一般来说,除了州一级的公使库等少数,基本都是由三司掌控的。一部分要送到京城,还有一部分是留在地方,留在地方的也在三司账上,地方只是代为保管,称为系省钱物。系省钱物州县无权动手,支配权在转运使司。
如需阅读完整内容,请在手机端进行阅读。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