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誊录好的祭文,徐平展开,低声念诵。 “维天圣九年八月甲申,太常博士、提举邕州蔗糖务、邕州通判徐平,携四时肴果致祭刘小妹娘子在天之灵。 …… 余远涉万里,通判邕州,于今四年矣,有劳而无功。地方不靖,而有娘子之祸。上负国家,下愧黎民。 …… 娘子生于微末,身自耕织,煌煌乎立于天地。及殃时,无一语及于己身,惟愿族人自今起不生而为奴。……余代天子守一方土地,闻之岂能无愧,敢不遵命。以娘子之言,朝廷法宪,行于地方,治下自今起不再有法外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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