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述方式和《论语》的一般体例是不相吻合的。因此,便可以作这样的推论,这一章是琴牢的本人的记载,编辑《论语》的人,“直取其所记而载之耳”(日本学者安井息轩《论语集说》中语)。另一章就是《宪问篇第十四》的第一章: “宪问耻。子曰:‘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 “宪”是原宪,字子思,也就是《雍也篇第六》的“原思之为宰”的原思。这里也去姓称名,不称字,显然和《论语》的一般体例不合,因此也可以推论,这是原宪自己的笔墨。 《论语》的篇章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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