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纷流下地面的,则叫“地皮”。斗尖、地皮都不准佃户收回,由孔府霸占,分给狗腿子顶了“粮饭”(薪俸)。 而交纳租银的佃户,也要受许多“正额”以外的勒索。一个是“加耗”,每一两租银要加耗银一钱八分;二是“解费”,每交租银一两,外加解费(运送费)四分。名目繁多的附加,带来计算上的麻烦,后来干脆合一起来,每两加四钱。除了这些明文规定的额外勒索外,其它还有许多花招和敲诈。 除租粮、租银这些“万年租”外,孔府还迫使一部分佃户,专纳某种实物或专提供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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