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子的莽夫残暴的摧残着,写得是有声有色,犹如发生在眼前,差点都写成小黄文了,真是闻着伤心,见者流泪啊! 整篇文章下来,写得是头头是道,门第婚姻,父母之命是对的,是有它的合理性,但是如果将其定义律法,那就错了,从两个点就证明这一点,第一个就是萧无衣和韩艺的婚事,证明门第不仅仅是出身,也要考虑对方的潜力,寒门也有人才的,马周成为宰相之后,你想跟他联姻都联不了了。 又从许敬宗卖女儿一事,论证父母之命的缺陷,儿女完全听从父母的,与牲口何异。 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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