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各种借口,来背弃合同,而律法对此并未有任何针对性的条例。但如果我北巷亡了,那我将会倾家荡产,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为两市商人背弃了我们达成的合同。而这一份合同是不具有律法效应的,官府都不会受理,那微臣不只有认命,试问这种情况,微臣又如何敢再与他们合作。倘若违反契约,将会遭受到非常严重的后果,并且将会强制执行偿还的话,那么他们还会这么肆无忌惮的违背契约吗? 方才高尚书说的非常有道理,两市的商人没有读过书,愚昧不堪,难以理解圣意,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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