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元。 第三笔,数量大约也是两千万银元,用于在广州建立法官学院,为大明各地官府培养法官,以确保救助协议执行。 所有借款。皆由大明朝廷名义借贷,崇祯皇帝以天子名义担保,并在协议上用大宝也就是玉玺盖印。年利六分,资金使用由南中商社掌控,以确保资金不被贪墨。还款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利息必须按期偿还。 听完了李守汉的这个救助方案的简单介绍,众人都有些恍惚,似乎表面上都是为了大明朝廷,但是却又感觉到属于口蜜腹剑笑里藏刀的那种。感觉国公爷的这个救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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