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元月以诏书形式公布改新的主要内容:废止私有土地、部民, 行公地公民制,皇室贵族、地方豪族的部民和屯仓、田庄,均收归国有,但保留 了朝廷的手工业部民,国家赐大夫以上的高官以食封(按级别所赐封户的赋课) 确定中央、地方的行政区划和组织,中央分京师和畿内(京都周围地带)地方分 国、郡、里。整备军事、交通制度。 官吏由国家任免,废除世袭制。编制户籍、计帐(规定赋役的登记)行班田 收授之法,统定班给人民土地和应负租赋的数额。废旧贡纳制,实行租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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