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所以受刑时仅仅感觉到烫,“烫”得稍微偏向“痛”,不会留下烙印,痛苦程度较轻。 第二把是中等型。把烙铁烧到微微有些火色但不全红,红色旁边有些发白。灼于皮肤时发出小声的“呲呲”的声音,受刑者感觉到痛,但不至于痛到昏迷,留下烙印,但1个月内烙印自然消除。 第三把是严重型。把烙铁烧得通红,灼于皮肤时发出响声,并冒烟,受刑者感到剧痛,并忍不住疼痛大声惨叫、昏迷,留下的烙印终身不可消除,痛苦程度最为严重。 薛璇依此刻的目光犹如那第三把烙铁,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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