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执政。联邦设主席一名,副主席六名,下设联邦议会,常驻议员三十六名。” “在一些重大议题上,联邦议会将以投票进行表决。每一位副主席拥有两票的资格。主席拥有五票。同时,主席拥有一票否决权。六大副主席如果意见统一,或者议会有超过八成议员同意,均可因为主席的失误提出弹劾。” 改联盟为联邦,以及这一切新规则,都是经过六大圣殿无数次磋商后才做出的决定。 为了尽可能的公平,以及制约中央权力过大的问题,六大圣殿高层们可以说是绞尽脑汁。最终好不容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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