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基本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基本立场矛盾。 指导性方针为:绝不因为主观上的好恶,或是生存之外的短期利益,和土著们产生矛盾冲突。在不突破底线的前提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这些理论和指导性方针,运用到实践中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各种因主观好恶/情绪波动导致的矛盾和冲突,要尽力消除其产生的环境;各种因利益分配/阶层立场引发的不良后果,可酌情让渡部分利益或平衡立场争取缓和。 对于已经发生的冲突,要尽力挽回损失,降低不良影响,争取恢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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