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实际上才是最为常见的两大洗钱路径,具有隐蔽性更强、技术含量更高、涉及金额更大的共同特点。他们往往通过操纵价格,如低值高卖或高值低售、虚构交易、真假掺杂、操纵数量、品名作假等方式,将内地的黑灰资金转移到境外洗白。” “第四种就是刚才同时提到的境外投资,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是国内企业和个人投资境外‘走出去’的桥梁,各种洗钱犯罪活动利用香港在投资方面的中介功能和活跃的资本市场,涉及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对外直接投资(fdi)项目和另类投
如需阅读完整内容,请在手机端进行阅读。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