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在外的出租房时,用针刺破手指,写下刘明布,1990.06.14。 写完,我就直接穿到了身上,瞬间觉得有了很多安全感,可能这就是心理作用吧。 当天晚上我就回到了房子店客运总站,没发车之前,我在办公室问陈伟:陈哥,我这几天不在,都是谁开的14路末班车? 陈伟说是他开的,又问我怎么了。 我说没事,就是问问,然后就发车去了。 这一路倒也没什么事,我只觉得后背上写下血字的那一片地方热乎乎的,不知道是出汗了还是怎么回事。 到了焦化厂,我停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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