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他运动天赋的催化剂。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讽刺。 “三分三十五秒。” 跑过一千五百米标记点时,他下意识报出时间。 在队里,他的配速从来都是自己掌控的。 说实话,整个田径队,能跟上他节奏的人还真找不出来。 脚上这双跑鞋,是他厚着脸皮求父亲买的。 从初中穿到现在,鞋面已经起了毛边,鞋底也磨得差不多了。 要换新的,得自己打工挣钱——他跟父亲有过约定。 “老爸这会儿,应该到成都了吧(本来妹非第一次里是主角小时候出车祸死的,本书因为搬离了原来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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